【新冠疫苗】醫管局會向5類公立醫院病人發證明 打第3針須帶同證明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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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11/10 21:53

最後更新: 2021/11/10 21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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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管局會向5類公立醫院病人發證明,打第3針須帶同證明文件。(資料圖片)

醫管局今日(10日)表示會配合政府就第三劑新冠疫苗的接種安排,提醒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病人接種疫苗的重要性,並發出證明方便他們按專家建議,盡早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。

醫管局發言人指,屬特定組別的公立醫院病人,需要憑醫院發出其屬於特定組別免疫力弱病人的證明,才能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4星期至6個月內,接種第三劑疫苗。

醫院會向已完成接種兩劑疫苗,並在近期返回醫院覆診或接受治療服務的病人,即時發出有關證明文件。假如病人近期未有覆診日期,醫院會陸續以電話或郵寄通知有關安排,方便他們前往接種疫苗。

發言人補充,特定組別的病人若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超過4星期,可憑有關證明文件,直接前往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或公立醫院內的新冠疫苗接種站,或在專題網站預約接種。假如有關病人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已超過6個月,可按長期病患者類別直接前往接種第三劑疫苗,無需帶備上述證明文件。

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病人:

  • 現正接受或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
  • 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
  • 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
  • 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
  • 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6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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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李榮忠